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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丕林、任本碧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8-22     点击数: 人次

康丕林、任本碧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西街恒升院营养食品厂改建工程1-7-1号,房屋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9625,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09)第00548号任本碧2022515日死亡。上述房产任本碧享有的产权份额系任本碧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应由任本碧的父亲任中平(于1997年死亡)、母亲刘光兰(于1990年死亡)、配偶康丕林儿子康惟共同继承。因任本碧的父母均先于任本碧死亡,现康惟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康丕林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康丕林、康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康丕林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西街恒升院营养食品厂改建工程1-7-1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22日至2023年911),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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