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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显伟、刘明秀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8-22     点击数: 人次

王显伟、刘明秀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洲河大桥斜石板荣兴综合楼DF幢二单元4-2号,房屋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992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09)第00921号刘明秀20081224日死亡。上述房产刘明秀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刘明秀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应由刘明秀的父亲刘文成(于1986年死亡)、母亲曾宪秀(于1982年死亡)、配偶王显伟长女王利、次女王翠共同继承。因刘明秀的父母均先于刘明秀死亡,现王利、王翠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王显伟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王显伟、王利、王翠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显伟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洲河大桥斜石板荣兴综合楼DF幢二单元4-2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22日至2023年911),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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