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菊太、刘仕平房屋继承公示
马菊太、刘仕平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牌立湾中国农业银行宣汉县支行房改房1单元4楼2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排立湾121号1-4-2号),产权证号:宣权字第25936号。刘仕平于2017年9月18日死亡,上述房产刘仕平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刘仕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刘仕平的父亲刘贵泽(于1937年死亡)、母亲刘陈氏(1968年死亡)、配偶马太菊、长子刘代荣、次子刘春雷、三子刘飞(于2012年12月25日死亡)、女儿刘淑君共同继承。因刘仕平的父母、三子刘飞均先于刘仕平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刘飞应继承刘仕平遗产的份额由刘飞的独生儿子刘宏苇代位继承。现刘代荣、刘春雷、刘淑君均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份额的继承权,刘宏苇已自愿放弃刘飞应继承刘仕平遗产份额的代位继承权。刘仕平上述遗产由其配偶马菊太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刘代荣、刘春雷、刘淑君、刘宏苇、马菊太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马菊太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牌立湾中国农业银行宣汉县支行房改房1单元4楼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8月9日 至2023年8月2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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