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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琼、漆楚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张逢建联建房第8层东侧(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63号第8层东侧),证号:宣房权字第25180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