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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丁雪、龚汝清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8-18     点击数: 人次

丁雪、龚汝清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电影公司职工房改房旧楼2单元32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新建街50号旧楼2单元22号),产权证号:宣权改字第2527号。丁雪于2001年12月11日死亡,龚汝清于2017年6月24日死亡,上述房屋系丁雪、龚汝清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丁雪的父亲丁良汉(于1992年死亡)、丁雪的母亲冯承学(于1975年死亡);龚汝清的父亲龚正廷(1977年死亡)龚汝清的母亲张益珍(1986年死亡)、丁雪龚汝清的儿子丁作(丁卓)、女儿丁一共同继承。因丁雪、龚汝清的父母均先于丁雪、龚汝清死亡,现丁一声明已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丁作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丁一、丁作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丁作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电影公司职工房改房旧楼2单元32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新建街50号旧楼2单元2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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