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庆安、王得必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曾庆安、王得必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上城壕烟草局职工住宿楼1号楼7楼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1067号;土地证号:宣国用(03)字第000327号。曾庆安于2016年7月30日死亡,王得必于2018年6月3日死亡。上述房产系曾庆安、王得必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曾庆安的父亲曾宪席(于1964年死亡)、母亲侯必珍(于1995年死亡)、王得必的父亲王先富(于1970年死亡)、母亲胡纯礼(于1973年死亡)、长子曾胜、次子曾利、三子曾强、女儿曾红梅共同继承。因曾庆安、王得必的父母均先于曾庆安、王得必死亡,现曾胜、曾红梅、曾利均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曾强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曾强、曾胜、曾红梅、曾利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曾强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上城壕烟草局职工住宿楼1号楼7楼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1067号;土地证号:宣国用(03)字第000327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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