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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童文俊、冉隆英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8-02     点击数: 人次

童文俊、冉隆英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排立湾8号商品房3楼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3597号;土地证号:宣国用(2002)字第00850号童文俊于2011427日死亡,冉隆英于2019923日死亡。

上述房产系童文俊、冉隆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童文俊的父亲童丕烈(于解放前死亡)、母亲陈静益(于解放前死亡)、冉隆英的父亲邓朝龙(于解放前死亡)、母亲冉崇明(于解放前死亡)、儿子童武明、长女童武清、次女童武芳共同继承。因童文俊、冉隆英的父母均先于童文俊、冉隆英死亡,现童武清、童武芳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童武明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童武明、童武清、童武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童武明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排立燮8号商品房3楼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3597号;土地证号:宣国用(2002)字第00850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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