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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人,达州广元巴中广安南充5地将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来源:宣汉发布     发布日期:2023-07-18     点击数: 人次

好消息!
达州公积金在川东北五市互认互贷

允许职工申请异地贷款

近日,川东北区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签约仪式在仪陇县四川张思德干部学院举行。

 

达州、广元、巴中、广安、南充五市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川东北区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明确八大合作事项,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建设,促进川东北区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根据协议,川东北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携手共进,协作配合,持续深化区域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深化“互认互贷”,联动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研究跨区域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差异性和协同性,协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加强人员学习交流,积极开展党群共建活动。

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

 

是指在一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当迁移至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的时候,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其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缴存的年限、金额可以累计使用。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同时原城市缴存的公积金可用于新城市的购房,有购房需求市民,可在已建立公积金合作的城市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即缴存互认、贷款互贷。

 

那么换工作地了,

您的公积金该怎么转移接续呢?

以下这份指南帮您一步搞定!

 

 

01

转出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离职后到外省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且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已满6个月及以上的,需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转入申请,无需申请人到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02

转入

职工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异地账户封存期间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的,且当前仍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已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到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两种途径可办理

途径一: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

第一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在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菜单栏【我的】,点击【未登录】进行登录。(未注册用户需先进行注册)

第二步,申请转移

在底部菜单栏【服务】中选择【转移接续】业务,点击【我要申请】,根据页面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业务提交成功。

第三步,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转移业务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选择【转移接续】,点击【申请记录】可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进度。

 

途径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填写表格,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转入地),申请填写【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第二步,柜台办理

中心柜台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办理业务,向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发出转入申请。

第三步,查询转移进度

办理转移业务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微信公众号个人公积金账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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