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牟龙昌、廖运珍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7-17     点击数:139 人次

牟龙昌、廖运珍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宣汉县东乡镇西北乡二社青龙嘴饮料厂综合楼2单元3楼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权字第35008号,国有土地证书号:宣国用(2013)第01960号。牟龙昌于2023年5月31日死亡。上述房产中牟龙昌享有的产权份额系牟龙昌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牟龙昌的父亲牟永东(于2006年死亡)、母亲高正珍(于2012年死亡)、配偶廖运珍、儿子牟明、女儿牟容共同继承。因牟龙昌的父母均先于牟龙昌死亡,现廖运珍、牟容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牟明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廖运珍、牟明、牟容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牟明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北乡二社青龙嘴饮料厂综合楼2单元3楼2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8月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