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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琼、张学军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7-14     点击数: 人次

曹琼、张学军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周桥村十社西侧金鼎苑A幢18楼3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414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13)第02340号,曹琼于2023年3月18日死亡。上述房产曹琼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曹琼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应由曹琼的父亲曹廷万,母亲尹大友、配偶张学军、长子陈俊吉、次子张家宁、女儿张萌共同继承。现曹廷万、尹大友、陈俊吉、张萌均已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张家宁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曹廷万,尹大友、张学军、陈俊吉、张家宁、张萌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家宁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周桥村十社西侧金鼎苑A幢18楼3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3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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