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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贤云、丁红宣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较场街金河大厦1单元6楼1号,证书号:3797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陈贤云、丁红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