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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大发、何德美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7-11     点击数: 人次

周大发、何德美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76号滨湖花园A幢住宅1单元7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宣房权字第285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08)字第01130号。周大发于2020年4月18日死亡。上述房产周大发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周大发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周大发的父亲周廷占(于1982年死亡)、母亲汤代碧(于1992年死亡)、配偶何德美、儿子周勇共同继承。因周大发的父亲周廷占、母亲汤代碧均先于周大发死亡。现儿子周勇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配偶何德美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何德美、周勇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何德美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76号滨湖花园A幢住宅1单元7楼1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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