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宏伟、向守香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李宏伟、向守香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巴人大道渝鸿花园北侧艺术学校教师宿舍和学生公寓5单元2楼1号。(未办房屋所有权证)。李宏伟于2010年11月18日死亡。
上述房产中李宏伟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李宏伟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李宏伟的父亲李龙太(于1971年死亡)、母亲陈贞善(于1980年死亡)、配偶向守香、儿子李青松、长女李先琼、次女李泽芳共同继承。因李宏伟的父母均先于李宏伟死亡,现李先琼、李泽芳、向守香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李青松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向守香、李先琼、李泽芳、李青松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青松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巴人大道渝鸿花园北侧艺术学校教师宿舍和学生公寓5单元2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07月7日至2023年07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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