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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华兵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7-04     点击数: 人次

王华兵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创意学校C幢综合楼2单元7楼2号该房于2006年8月28日签订集资建房协议,未办理首次登记王华兵202182日死亡,上述房产王华兵享有的产权份额系王华兵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应由王华兵的父亲王从林(于2009年死亡)、母亲刘光秀、配偶韦小霞、长子王唯、次子王泽宇共同继承。因王华兵的父亲王从林先于王华兵死亡,现刘光秀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韦小霞王唯王泽宇三继承。

根据申请人韦小霞王唯王泽宇、刘光秀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韦小霞王唯王泽宇申请办理位宣汉县创意学校C幢综合楼2单元7楼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74日至2023年725),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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