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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福生、唐华碧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3-07-04     点击数: 人次

​向福生、唐华碧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东街胡光宣等联建房7楼1号(原东街王家坝7楼1号),产权证号:宣权字第4884号。向福生于1995年5月17日死亡,上述房产向福生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向福生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向福生的父亲向庆云(1986年死亡)、母亲张大炳(1992年死亡)、配偶唐华碧、儿子向守菠、女儿向守娟共同继承。因向福生的父母均先于向福生死亡,现向守菠、向守娟均已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唐华碧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唐华碧、向守菠、向守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唐华碧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东街胡光宣等联建房7楼1号(原东街王家坝7楼1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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