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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廖军)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6-27     点击数: 人次

廖军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枣林苑华融综合楼C幢1单元5楼1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34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廖军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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