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廖军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枣林苑华融综合楼C幢1单元5楼1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34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廖军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