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宣汉恒康医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医疗机构设置人申请,我局拟同意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注销医疗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名称:宣汉恒康医院
地址:宣汉县东乡镇排立湾(原老服装厂)综合楼14楼
法定代表人:向兵
主要负责人:向兵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登记号:PDY1007451172217A1002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
以上内容同步在https://www.xuanhan.gov.cn/和原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818-5205535,邮箱:962077530@qq.com。公示期满,无异议反馈,我局依法予以注销,自公示之日起该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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