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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小丽、汪大伟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6-16     点击数: 人次

赵小丽、汪大伟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外贸公司集资楼1单元6楼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宣房权字第35776号赵小丽于2023年6月4日死亡,上述房产赵小丽享有的产权份额系赵小丽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赵小丽的父亲赵富成(于1981年死亡)、母亲曾庆英、配偶汪大伟、儿子汪义杰共同继承。因赵小丽的父亲赵富成先于赵小丽死亡,现曾庆英、汪义杰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赵小丽的配偶汪大伟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汪大伟、曾庆英、汪义杰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汪大伟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东路外贸公司集资楼1单元6楼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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