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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祥弟、熊庆珍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6-12     点击数: 人次

陈祥弟、熊庆珍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堤坎街老检察院住宿楼(原堤坎街26-1号1至2楼)房屋产权证号:权字第04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1992)字第00079号。陈祥弟于2010年7月17日死亡,上述房产陈祥弟享有的产权份额系陈祥弟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陈祥弟的父亲陈明银(1985年死亡)、母亲王作珍(1980年死亡)、配偶熊庆珍、独生子陈光辉共同继承。因陈祥弟的父母均先于陈祥弟死亡,现陈光辉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熊庆珍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熊庆珍、陈光辉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熊庆珍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堤坎街老检察院住宿楼(原堤坎街26-1号1至2楼)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06月2日至2023年06月2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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