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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4号)规定,宣汉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通过省级评审、审查,现予以公告。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