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平、肖琼、钟迪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钟平生前与其配偶肖琼、儿子钟迪共同拥有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亿金融城10号楼25楼3号一套,合同编号:2018080400003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钟平于2021年11月6日死亡,上述房屋钟平享有的产权份额系钟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钟平的父亲钟正国(已于1999年死亡)、母亲奚三菊(已于2011年死亡)、配偶肖琼、儿子钟迪、女儿钟佳佳共同继承。现钟迪、钟佳佳均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肖琼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肖琼、钟迪、钟佳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肖琼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亿金融城10号楼25楼3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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