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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国权、张永才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5-15     点击数: 人次

谢国权生前与其配偶张永才共同拥有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东路58号23幢2单元6楼4号,产权证号:宣权改字第0985号房产一套。谢国权于2022年12月19日死亡,上述房屋谢国权享有的产权份额系谢国权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谢国权的父亲谢开林(于1988年死亡)、母亲杨元秀(1972年死亡)、配偶张永才、儿子谢前进、长女谢前蓉、次女谢娅丽共同继承,谢国权的父母均先于谢国权死亡,现谢前进、谢前蓉、谢娅丽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张永才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张永才、谢前进、谢前蓉、谢娅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永才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东路58号23幢2单元6楼4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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