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粮为主、粮经统筹”试点县稻水象甲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随机抽选实施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发〔2022〕5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发〔2022〕58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发〔2021〕145号)《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宣汉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宣汉县2022年“以粮为主、粮经统筹”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宣农〔2022〕267号)精神和《2022年“以粮为主、粮经统筹”试点县稻水象甲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在宣汉县稻水象甲发生乡镇开展稻水象甲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安排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施药作业的燃油费及施药工资等费用。现对该社会化服务项目予以公告。
一、项目实施单位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二、项目实施地点、面积
该项目规划在君塘、普光、大成、胡家、毛坝5个稻水象甲疫情发生乡镇,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面积6000亩。
三、项目实施方式
在项目区域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防治”的方式进行资金补助。
四、资金来源
已落实
五、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实施主体在君塘、普光、大成、胡家、毛坝5个稻水象甲疫情发生乡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面积6000亩,共计安排施药作业补助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专合社开展稻水象甲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施药作业所开支的统防统治燃油费及施药工资等费用(20元/亩)。
2、时间要求:2023年3月~2023年11月。
3、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区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100%、综防效果达到95%以上、危害总损失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稻水象甲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须包含农业服务);(2)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二者任选其一):(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9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单位备案应提交的文件
1、资格性响应文件。
2、提供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进度计划、人员配备及安排、技术措施、安全科学施药措施、农药包装物回收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社会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八、投标单位备案方式及时间
1、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随机抽选公告中相关文件到宣汉县植物检疫站备案。
2、随机抽选备案企业到宣汉县植物检疫站办公室领取本项目实施方案等。
3、此次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5日(每天8:30-18:00)。
4、地点:宣汉县植物检疫站办公室。
九、随机抽选时间
2023年5月6日上午9:00。
十、随机抽选地点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