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德忠、于碧青房屋的继承公示
邓德忠、于碧青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城峰华第三期20号楼14楼5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9351号。于碧青于2017年2月6日死亡,上述房产于碧青享有的产权份额系于碧青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于碧青的父亲于中品(于2012年死亡)、于碧青的母亲钱翠远(于1995年死亡)、配偶邓德忠、长子邓兴于、次子邓潘共同继承。因于碧青的父母均先于于碧青死亡,现邓兴于、邓潘均已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邓德忠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邓德忠、邓兴于、邓潘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邓德忠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城峰华第三期20号楼14楼5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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