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秀普、王永才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程秀普、王永才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48号审计局后楼房改房5楼1号。房权证号:宣权改字第1507号;土地证号:宣国用(2009)第00662号。程秀普于2013年5月4日死亡。上述房产中程秀普享有的产权份额系程秀普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父亲程广宪(于1959年死亡)、母亲韩家贞(于1993年死亡)、配偶王永才、长子王洪召、次子王洪举、女儿王翠碧共同继承。因程秀普的父母先于程秀普死亡,现王洪召、王洪举、王翠碧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王永才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王永才、王洪召、王洪举、王翠碧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永才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48号审计局后楼房改房5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4月1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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