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清明、叶艳房屋的继承公示
王清明、叶艳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宣汉中学新校区球场西侧世纪金城3号楼17楼4号,产权证号: 宣房权字第38288号。王清明于2023年2月19日死亡,叶艳于2022年8月1日死亡,上述房产属王清明、叶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王清明的父亲王万平、母亲杨天美;叶艳的父亲叶胜学、母亲袁江德(于2019年1月31日注销死亡);王清明、叶艳的儿子王子睿,女儿王一涵共同继承。因叶艳的母亲袁江德先于叶艳死亡,现王清明的父亲王万平、母亲杨天美;叶艳的父亲叶胜学已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王清明、叶艳上述遗产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王清明、叶艳死亡后遗留的上述遗产由其儿子王子睿、女儿王一涵两人共同继承。
根据申请人王万平、杨天美、叶胜学、王子睿、王一涵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子睿、王一涵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宣汉中学新校区球场西侧世纪金城3号楼17楼4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3月22日 至2023年4月15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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