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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加祥、罗建珍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3-13     点击数: 人次

刘加祥、罗建珍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李友谊等联建房1楼左边(原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18号)(产权证号:3565)。刘加祥于1997年4月25日死亡,罗建珍于2013年11月3日死亡,上述房产系刘加祥、罗建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刘加祥的父亲刘泽全、母亲符必英(均先于刘加祥死亡);罗建珍的父亲罗孝元、母亲符代秀(均先于罗建珍死亡);罗建珍的长女黄云、次女黄琼、儿子黄大伟;刘加祥、罗建珍长女刘光碧、次女刘光雪、三女刘光玉、四女刘光俊、小女刘艳梅共同继承。因刘加祥、罗建珍的父母均先于刘加祥、罗建珍死亡,现黄云、黄大伟、刘光碧、刘光雪、刘光玉、刘光俊、刘艳梅均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黄琼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黄云、黄大伟、刘光碧、刘光雪、刘光玉、刘光俊、刘艳梅、黄琼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黄琼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袋子沟李友谊等联建房1楼左边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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