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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以蓉、刘兴润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3-07     点击数: 人次

向以蓉、刘兴润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13号纸厂综合楼1单元1楼2号(原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13号一单元1-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东乡字第1405号。向以蓉于2018年6月7日死亡,刘兴润于2005年11月8日死亡。上述房产系向以蓉、刘兴润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向以蓉的父亲向可贵(于1984年死亡)、母亲尹久珍(于1992年死亡)、刘兴润的父亲刘德清(于1980年死亡)、母亲寇广菊(于1988年死亡)、儿子刘坚、女儿刘玉鸿共同继承。因向以蓉、刘兴润的父母均先于向以蓉、刘兴润死亡,现刘玉鸿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刘坚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刘坚、刘玉鸿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坚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13号纸厂综合楼1单元1楼2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03月4日至2023年03月2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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