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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笃春、徐传炳)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3-07     点击数: 人次

陈笃春、徐传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龙城一号A区A2幢2单元26楼6号,证号:川(2019)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6490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笃春、徐传炳

  2023 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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