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达旅、孙光德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邓达旅、孙光德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代家湾观湖大厦二单元11楼B号(未办房产证买卖合同编号:074154)。邓达旅于2005年12月6日死亡,上述房产邓达旅享有的产权份额系邓达旅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邓达旅的父亲邓尚平、母亲赵群碧(于1994年死亡)、配偶孙光德、儿子邓玉立、女儿邓婷婷共同继承。因邓达旅的母亲先于邓达旅死亡,现邓尚平、邓玉立、邓婷婷均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孙光德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孙光德、邓尚平、邓玉立、邓婷婷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孙光德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代家湾观湖大厦二单元11楼B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03月2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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