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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顺钊、王官英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2-23     点击数: 人次

杨顺钊、王官英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北街13号人大集资楼后楼3楼1号(原宣汉县东乡镇北街)。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权字第6447号。杨顺钊于2009年10月22日死亡,王官英于2020年2月25日死亡。上述房产系杨顺钊、王官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杨顺钊的父亲杨星文(于解放前死亡)、母亲杜淑泽(于1987年死亡)、王官英的父亲王顺金(于1996年死亡)、母亲杨本秀(于1976年死亡)、儿子杨曙光、长女杨芳、二女、杨玲、次女杨爱萍共同继承。因杨顺钊、王官英的父母均先于杨顺钊、王官英死亡,现杨曙光、杨芳、杨玲均已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杨爱萍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杨曙光、杨芳、杨玲、杨爱萍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杨爱萍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北街13号人大集资楼后楼3楼1号(原宣汉县东乡镇北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1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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