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王明英、冯多祥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2-22     点击数: 人次

​王明英、冯多祥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洲河大桥东侧阳春大厦28楼5号(产权证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7497号)。冯多祥于2022年12月23日死亡,上述房产冯多祥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冯多祥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冯多祥的父亲冯家志(2002年死亡)、母亲赵明秀(2017年死亡)、配偶王明英、长女冯琴、次女冯成蓉共同继承。因冯多祥的父母均先于冯多祥死亡,现冯琴、冯成蓉均已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王明英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冯琴、冯成蓉、王明英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明英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洲河大桥东侧阳春大厦28楼5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