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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锦龙、严秀同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2-20     点击数: 人次

岳锦龙、严秀同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王家坝中药材公司职工集资楼B幢2单元5楼1号(产权证号: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4568号)。岳锦龙于2022年6月8日死亡,上述房岳锦龙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岳锦龙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岳锦龙的父亲岳含垚(1965年死亡)、母亲严正清(1971年死亡)、配偶严秀同、长子岳林、次子岳伟共同继承。因岳锦龙的父母均先于岳锦龙死亡,现岳林、岳伟均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严秀同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严秀同、岳伟、岳林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严秀同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王家坝中药材公司职工集资楼B幢2单元5楼1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7 日至2023年3月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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