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红峰林业站要督促各村(社区)生态护林员、专职巡山员严格执行巡山护林制度,并做好日常记录;包村、包社的镇、村干部加大宣传力度,每个社要召开群众会议,对未巡山的生态护林员及时批评或予以调整。
二、全镇5个“入山”检查站坚持轮流值班,并做好入山人员登记。
三、镇中学、小学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课。
四、值班人员坚持值班,并执行日报告制度(1月21日至1月29日)。
五、镇村干部、生态护林员、专职巡山员、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扑火队员保持通讯畅通。
红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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