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以成、廖文芬房屋的继承公示
向以成、廖文芬现有房屋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东街96-208号(产权证号:权字第2921号)该房已于2002年4月2日被四川省达州市宏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拆迁并偿还于坐落在宣汉县东乡镇县委北侧改建综合楼3单元5楼1号。向以成于2003年6月19日死亡,廖文芬于2006年11月13日死亡。上述房产系向以成、廖文芬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向以成父亲向可田(于1953年死亡)、向以成母亲向韩氏(于1973年死亡)、廖文芬父亲廖帮南(于1948年死亡)、廖文芬母亲廖郑氏(于1951年死亡)、长子朱光灿(于2019年9月19日死亡,朱光灿的亲身父亲已于1995年死亡)、次子向守明(于2015年8月5日死亡)、长女廖媛慧、次女向佳共同继承。因向以成、廖文芬的父母均先于向以成、廖文芬死亡,长子朱光灿于2019年9月19日尚未实际取得上述遗产时死亡。朱光灿应继承向以成、廖文芬遗产的份额转移给朱光灿的合法继承人,即朱光灿的亲身父亲朱向荣(已于1995年死亡),朱光灿的配偶刘仕素、大女朱娟、小女朱妍芸继承。又因次子向守明于2015年8月5日尚未实际取得上述遗产时死亡,向守明应继承向以成、廖文芬遗产的份额转移给向守明的合法继承人,即向守明的配偶杨双、女儿向虹璇继承。现廖媛慧、向佳均已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刘仕素、朱娟、朱妍芸、杨双均已自愿对朱光灿、向守明应继承上述房产中分别应转继承份额的转继承权,由向虹璇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廖媛慧、向佳、杨双、向虹璇、刘仕素、朱妍芸、朱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向虹璇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东街县委北侧改建综合楼3单元5楼1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