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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仕伦、王先凤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2-07     点击数: 人次

向仕伦、王先凤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红军公园南大门片区南鼎滨江绿都B幢11层2号(产权证号:川2020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3585号)。向仕伦于2020年10月9日死亡,上述房产向仕伦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向仕伦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向仕伦的父亲向宗满(于1953年死亡)、母亲吕代碧(1975年死亡)、配偶王先凤、儿子向旭、长女向平、次女向清共同继承。因向仕伦的父母亲均先于向仕伦死亡,现向旭、向平、向清均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王先凤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向旭、向平、向清、王先凤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先凤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红军公园南大门片区南鼎滨江绿都B幢11层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2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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