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英述、李秀伦房屋的继承公示
毕英述、李秀伦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北侧山水人家B区1号楼2单元2楼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0651号。毕英述于2022年12月30日死亡,上述房产毕英述所享有的产权份额属于毕英述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毕英述的母亲周群忠(于2014年死亡),父亲毕代柱(于2016年死亡)、配偶李秀伦、儿子毕菲共同继承。因其父亲毕代柱、母亲周群忠均先于毕英述死亡,现毕菲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李秀伦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秀伦、毕菲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秀伦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北侧山水人家B区1号楼2单元2楼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1月18日 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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