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兴钜、李道秀房屋的继承公示
谭兴钜、李道秀原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项山村一组,房屋所有权证号:权字第2190号,此房于2013年1月22日被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拆迁,拆迁偿还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项山路汇源小区安置房B幢2单元3楼1号,谭兴钜于2002年3月8日死亡,上述房屋谭兴钜享有的产权份额属于谭兴钜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谭兴钜的父亲谭中必(死亡时间:1941年)、母亲陈光秀(死亡时间:1954年)、配偶李道秀、长子谭道均、次子谭道春、三儿子谭道刚、长女谭道菊、次女谭道清共同继承。因谭兴钜的父母均先于谭兴钜死亡。现谭道均、谭道春、谭道刚、谭道菊、谭道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李道秀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谭道均、谭道春、谭道刚、谭道菊、谭道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道秀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项山路汇源小区安置房B幢2单元3楼1号房屋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1月19日 至2023年2月1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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