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英述房屋的继承公示
毕英述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街彭宗国集资联建房第一层东至西7号、8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8)宣汉县不动产权第0002929号、0002939号。毕英述于2022年12月30日死亡,上述房产属于毕英述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毕英述的母亲周群忠(于2014年死亡),父亲毕代柱(于2016年死亡)、配偶李秀伦、儿子毕菲共同继承。因其父亲毕代柱、母亲周群忠均先于毕英述死亡,现李秀伦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毕菲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秀伦、毕菲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毕菲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彭宗国集资联建房第一层东至西7号、8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1月18日 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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