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彭开杰、石红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预备役团以东斜石板华泰综合楼2单元5楼2号,证号:宣房权字第2389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红梅 彭开杰
2023 年 1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