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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伟、孙丽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巴人大道桥北花园B幢2单元4楼2号(国有土地证号:宣国用(2008)字第0088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罗伟 孙丽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