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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达高、曾召碧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点击数: 人次

张达高、曾召碧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兴旺综合楼南至北2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6216号。张达高于2014年1月24日死亡,上述房产张达高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张达高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张达高的父亲张书林(1959年死亡)、母亲李成珍(2003年死亡)、配偶曾召碧、长子张传春、次子张传波、女儿张传青共同继承。因张达高的父母均先于张达高死亡,现张传春、张传波、张传青已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曾召碧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张传春、张传波、张传青、曾召碧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曾召碧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兴旺综合楼南站北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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