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召孝、敬文芳房屋继承公示
敬文芳、马召孝与宣汉县人民政府共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政府院内9幢1单元3楼1号房产【(产权证号:宣权字改第1454号,共有权证号:宣权改共字第1454号);原坐落为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48号3楼1号;敬文芳、马召孝共有份额30.48%,宣汉县人民政府共有份额69.52%】。马召孝于1995年6月13日死亡,上述房产中马召孝享有的产权份额系马召孝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马召孝的遗产由马召孝的父亲马茂泽(于1983年死亡)、母亲邹国琼(于1992年死亡)、配偶敬文芳、女儿马春梅、长子马荣春、次子马建春共同继承。因马召孝的父母先于马召孝死亡,现马春梅、马荣春、马建春均自愿放弃上述马召孝遗产的继承权,由敬文芳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马春梅、马荣春、马建春、敬文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敬文芳申请办理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政府院内9幢1单元3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产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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