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罗伟、孙丽因保管不善,将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巴人大道桥北花园B幢2单元4楼2号(产权证号:23516)《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孙丽 罗伟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