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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2-22     点击数: 人次

刘明宣、刘玥宗、李德周、谭其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汉县厂溪镇燕窝村林权(详见附件)证号分别为0009145、0091110、0009153、0009166《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桂海平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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