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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德秀)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1-16     点击数: 人次

官廷雍(已死亡)、张德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代家湾李荣国集资楼2单元3楼1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代家湾街2单元3楼1号),证号为宣房权字第495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德秀

  2022 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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