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中共宣汉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19-01-30     点击数: 人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313日至4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宣汉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开展了专项巡察,612日将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宣汉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对市委第五巡察组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坚决整改。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具体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面上问题和点上问题细化为78项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县委班子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凝聚了整改共识、增强了整改自觉、确保了整改效果。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先后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督办会,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统筹调度;坚持问题整改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对复杂问题,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动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方案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且容易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争取用最短时间达到最好效果,促进整改工作迅速落地落实。坚持及时高效原则办理巡察移交事项,市委第五巡察组移交来信来访398件(次),其中民计民生类212件(次)、举报类186件(次),现已全部办结。移交问题线索20件,立案审查调查18件3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组织处理33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其余2件初核了结。同时,组建5个专项督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效果全程跟踪督查,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责问责,确保问题真改真落实。

(三)巩固成果,举一反三。对此次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同时,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扶贫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努力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一)“四个意识”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5月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中心组学习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共11次,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学习讨论320余次,及时将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专门邀请达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移民局局长冯远国对全县200余名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及扶贫分管领导进行“一超、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等扶贫政策专题培训,并当场进行扶贫政策考试,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又对全县1.5万名帮扶干部进行了培训,全县帮扶干部对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识更加深入,对脱贫攻坚政策掌握更加全面。

2.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摸清了54个乡镇脱贫攻坚“家底”,目前54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面完成脱贫村退出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二是印发了《脱贫攻坚到户政策清单》等资料1万余份,将医疗扶贫政策汇编入《帮扶干部工作手册》,作为帮扶干部入户宣传政策的重要指导。三是县医保局对前期反映未按比例报账的贫困户进行了核实,目前已按政策规定报账到位。

3.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推诿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关于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职责进一步明确。二是制定了《宣汉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现场审核方案》,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全程参与管理,杜绝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

4. 关于部分县级部门衔接协调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7次,强化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增强了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促使各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处理复杂问题作用有效发挥。二是相关部门召开了对象信息比对协调会,针对分析查找出的重复或交叉享受政策对象,对重复享受的资金进行了清退,华景镇共清退重复享受住房政策对象11户47人,按原渠道退回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17.5万元;五宝镇清退实施对象1户1人,已取消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施计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5. 关于撂荒土地治理改革试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成功探索出入股、代管、托管等土地流转模式和“稻鱼、稻虾”等种养新模式。毛坝镇在天坪村、冒尖村、大堰滩村流转土地5100余亩,建成脆李精品园、采摘体验园19个,辐射带动周边5个村,发展高山脆李1万亩。胡家镇、凤鸣乡引进工商资本,利用荒坡地发展高山有机脆李1.2万余亩、柑橘1万亩、桃树1100亩、猕猴桃210亩、有机芦笋1300余亩。胡家镇鸭池村培育稻鱼共生生态农业模式,建成了川东北最大稻鱼示范基地。

6. 关于部分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汉县脱贫攻坚督导考核的通知》,召集主管部门召开了“宣汉县部分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帮扶干部责任进一步压实,惠民政策切实实施,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普遍增强。二是县以工代赈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耕地占用税减免工作的通知》,对收取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税费问题进行了全县排查,目前,收取耕地占用税的双河镇、漆树土家族乡等乡镇已按程序退还耕地占用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三是针对个别贫困户子女在职业技术学校读书却未能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问题,各乡镇已于7月底前完成了整改,在职业技术学校读书的贫困户子女均已享受补助。四是针对2016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未退还、2017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未及时退还的问题,对54个乡镇进行了实地核查,对“2016年度新农合参合费用应由贫困户自己承担的政策”进行了宣传,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参保费用已全部足额退还到位。

7. 关于财政金融扶贫政策落实走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财政金融扶贫专项治理,对各乡镇进行了全覆盖督查,下八镇东方村、东林乡牛背村、柏树镇石板梁村、新华镇华尖村的问题已整改结束,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范围,全县已发放小额信贷资金7.6亿元,其中已落实种养殖等生产经营的13227笔,51273万元。三是针对柏树镇左右场村、桃花镇白堰沟村在未告知贫困户、未公示的情况下,将产业发展周转金分别借给专合社的问题,柏树镇已追回资金24万元,桃花镇已追回资金19万元,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给予党纪处分。

8. 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已对政策宣传不力、信访问题突出的13个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29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迅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活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已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扶贫政策咨询平台,认真解答群众政策疑惑,宣传脱贫攻坚政策。组织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卫生计生局等县级部门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广场大接访4次,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教育、住房、医疗等扶贫政策。三是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大培训、大排查、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帮扶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宣传政策、用好政策、落实政策,精准帮扶的能力,提高了贫困户对扶贫政策尤其是脱贫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知晓率。

(二)责任落实方面

9. 关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共14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集体决定脱贫攻坚重大事项,着力解决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等相关问题。二是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等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全县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对乡镇和部门进行项目储备业务培训200人次,与全省全市同步推进项目库建设,全县项目储备及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目前已完成项目储备688个,该项目库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10. 关于项目建设统筹不到位,存在先实施、后审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乡镇组建了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2—3人负责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实施,规范项目建设。二是针对黄石乡金竹寨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君塘镇峰石村文化室和卫生室项目先实施后审批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或约谈。

11. 关于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脱贫攻坚现场评估推进会制度,目前已召开3次,倒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落实责任。二是修订下发了《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针对各乡镇、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各帮扶责任人研究出台了考核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主体、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监管措施。

12. 关于制发的部分文件发文依据引用错误,违背政府性投资项目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宣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招标和比选的范围,废除了过去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宣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违背和抵触的文件。二是县以工代赈办在批复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实施方案时,明确了项目招投标方式,对已批复的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实施方案,补充明确了项目招投标方式。三是县扶贫移民局在对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时,明确了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业主单位、招投标方式、建设时限、项目管理等。

13. 关于规避监管责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的《宣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对县发改局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项目自查整改工作,对乡镇脱贫攻坚项目招投标和比选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已收回自查报告46份,对54个乡镇143个项目进行了调查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4. 关于监督问责偏轻偏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73件202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20件126人。二是县纪委监委加强了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印了《警示录》,充分利用正风肃纪手机平台、“廉洁宣汉”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三是针对君塘镇纪委在查处围标案件时存在的问题,县纪委已对君塘镇石虎村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对君塘镇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四是针对县审计局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已对2017年脱贫村扶贫政策落实和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将2016年脱贫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审计方案开展“回头看、回头查”。针对2016年脱贫村统筹整合资金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已进行严肃处理;对2017年脱贫村审计工作中发现的11件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已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核查处理。五是针对县财政局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发了《开展第一轮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方案》,对2016年以来各乡镇落实各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安排的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发出《财政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22份,同时对17个乡镇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从核查情况来看,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精准扶贫方面

15. 关于精准识别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贫困户精准识别进行了排查,对因病、因学等原因致贫,符合识别条件的,严格按照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和“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进行了动态调整。二是对全县54个乡镇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54个乡镇已对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各县领导牵头组织开展回访督查工作,对整改不彻底的,已严肃追责问责。

16. 关于精准识别及回头看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了“大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是否精准、脱贫指标是否达标等情况,目前已收集各乡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并反馈省市进行了比对,已按程序完成动态调整。二是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审核,已完成对象调整工作,对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对象按程序予以清退。

17. 关于部分项目规划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全县贫困村脱贫短板进行了筛查,针对脱贫攻坚到户项目,认真制定了规划,形成清单并逐一解决。二是针对桃花镇白堰沟村2017年养牛项目因规划不准导致至今没有实施的问题,桃花镇已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按规定取消该项目,并将项目资金收回。

18. 关于部分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走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对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程序。二是下发《关于加强统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及农业产业扶持基金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深入乡镇、贫困户和产业发展现场,对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东林乡、柏树镇、新华镇等乡镇对未按规定使用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已全部从专业合作社收回,重新明确到具体的贫困户;黄金镇双堰村2017年种植核桃苗9515株,针对核桃产业成活率低问题,已在10月进行了补栽。

19. 关于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县帮扶干部已按要求每月对所有贫困户进行了走访,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花池乡、胡家镇已对涉及的帮扶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二是全县帮扶干部严格按照贫困户档案资料“四合一”标准及帮扶干部“三到户”要求,对户卡资料进行全面规范完善,如实记录帮扶措施和成效。三是建立了帮扶干部工作成效考核与贫困对象脱贫捆绑机制,确保帮扶干部真帮扶、贫困户真脱贫。

20. 关于结对帮扶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帮扶干部均严格“月工作到户”“月记实到户”“月把关到户”制度开展帮扶工作,结对帮扶工作成效得到提升。二是帮扶干部观念进一步转变,帮扶形式进一步改进,全县贫困户帮扶措施已由“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不再出现单纯送钱、送物现象。三是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掌握了帮扶干部工作到位和落实情况,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制发督查通报12期,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问效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21. 关于技能培训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脱贫需要,已对培训课程进行了增设调整,开设果树栽培、中药材种植、水产养殖、畜牧养殖等深受老百姓欢迎的课程。二是创新“培训+招聘+就业”工作模式,今年以来组织优秀企业现场召开招聘会12次,让参训学员在家门口与企业双向选择,现场签订意向协议800余份。三是针对部分贫困户没参加过技能培训,培训名单上却有名字的问题,已进行了全面回访,3人由其家人代训的,被认定为不合格且培训机构已退还培训补贴。四是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脱贫需求,进一步充实“农民夜校”教学内容,实行“菜单式”、“点单式”教学,提高了农民夜校教学内容中技能培训的比重。

22. 关于退出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全县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退出工作及档案资料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限期督办,各乡镇已全面完成整改。二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每月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引导贫困户自主脱贫。三是成立了54个退出验收工作组,组织开展2018年贫困户、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了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准确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23. 关于退出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天宝乡大沙村、南坪乡厂坪村、下八镇东方村、樊哙镇土溪村、普光镇芭蕉村、茶河镇长坪村、隘口乡木隆村、双河镇天井村、渡口土家族乡甜竹村完成了安全饮水工程整改工作,建立健全了管护制度。二是毛坝镇炉旺村、五宝镇罗坝村、华景镇鲢鱼村、隘口乡小寨村通过调整行政村办公室,村文化室均已达到规定标准。三是对175个已建村卫生室的使用面积、四室分开、药品、医疗器材、合格村医等情况进行了清理排查,对无药品、无医疗器材等问题逐一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四是对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进度滞后的项目已全部完工,个别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工的项目,已采取收回资金的方式进行整改。

24. 关于脱贫户资料签字字迹有造假嫌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涉及到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达标认定部门发出督查整改函54份,督查发现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制定脱贫攻坚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将脱贫户收入算账具体落实到各帮扶干部,各帮扶干部严格按照脱贫退出收入算账相关要求,如实记录家庭收入真实情况,确保“基本情况表”上的家庭收入与“脱贫成果表”上的家庭收入均为真实收入,已得到贫困户认可。

25. 关于集中安置点规划不合理,入住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6年、2017年76个集中安置点入住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已责成乡镇为搬迁户入住创造条件,现搬迁户已全面入住。二是针对个别集中安置点部分贫困户离生产点较远,生产生活不方便的问题,相关乡镇采取了“为搬迁群众协调安置点周边撂荒土地、引导搬迁群众就近务工”等方式,已解决好部分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不便问题。三是桃花镇白堰沟村集中安置点和双河镇天井村二坪集中安置点未全部入住问题,现已全部入住。

26. 关于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6年、2017年共76个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面整改。二是桃花镇白堰沟村、樊哙镇古凤村、东林乡牛背村等集中安置点水电未入户,无路灯、院坝开裂、化粪池数量不足等配套基础设施不到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7. 关于房屋建设质量较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乡镇已对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房屋质量进行了全覆盖摸排,存在问题的乡镇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二是县质安站会同县以工代赈办对各乡镇进行了查验,对情况属实的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同时各乡镇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8. 关于部分房屋面积超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乡镇、帮扶部门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面积、自筹资金、拆旧复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核实,从目前抽查核实情况看,面积超标、自筹超标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29. 关于部分贫困户已搬进新房,但旧房未拆除复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加强政策宣传,使贫困户对拆旧复垦相关政策有了正确的理解和认识,相关乡镇已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拆旧复垦。二是东林乡、柏树镇等乡镇对未拆旧复垦的搬迁户逐户制定针对性措施,现已全部拆旧复垦到位,同时对拆旧复垦工作不力的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监督检查方面

30. 关于资金划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宣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细则》《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标准、方式等。二是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发放整改通知,涉及乡镇向易地扶贫搬迁户多划拨的资金现已全部收回。针对东林乡、柏树镇村级会计核算中心分别将部分工程建设资金30万元、90万元直接划拨到承包方个人账户问题,已追回全部违规拨付资金,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约谈、提醒谈话和党纪处分。

31. 关于存在超财政计划投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市、县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与建设项目投资额度进行对比,对全县14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发现5个乡镇5个村存在的超计划投资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了问责追责处理。二是印发《宣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细则》《宣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来源编制建设方案,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把好批复审核关,严禁超资金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坚决杜绝新增债务。

32. 关于搭车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扶贫移民局、县以工代赈办严格按照《宣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资金使用用途安排项目,对使用项目资金违规购买办公设备等不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项目、非贫困村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及广场建设相关项目等进行了剔除,已杜绝“搭车”使用项目资金。二是将4个存在重复建设村卫生室的项目调整为其它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将1个村级活动阵地占用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恢复调整,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3. 关于项目批复、设计、实施存在不一致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照《宣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流程,对实施方案与项目计划不一致的不予批复,项目建设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不予验收。二是天生镇大路村新建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规划新建1000米,实际新建416米,少建584米,该项目经县以工代赈办验收后,已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并拨付资金。针对君塘镇峰石村文化室和卫生室等项目,设计、实施与项目批复内容不一致等问题,君塘镇纪委对峰石村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34. 关于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对15个重点乡镇开展调查核实,针对发现的部分项目规避招标、没有进行网上公开比选等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已依法依规对规避招标(比选)的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县纪委监委、各乡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责,已给予诫勉谈话1人,政务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35. 关于工程质量较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级主管部门对已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进行了联合排查,桃花镇白堰沟村、下八镇黄龙村、君塘镇石虎村、双河镇天井村、峰城镇仁义村、漆树土家族乡松林村等存在问题的山坪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2条村社道路硬化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对查出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已进行了调查处理。二是相关乡镇已按要求落实工程质量监理制,管理好监理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对没有聘请监理公司负责质量监督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拨款。

36. 关于项目结算送审把关不严,个别项目审减率超过20%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宣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按批准的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工程量和变更设计,确需变更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批。二是对恶意多报、乱报,随意增加工程量,设计变更不按程序报批等情况,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对审定金额超出合同价20%以上的,已移送县纪委监委核查,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处分;对审定金额超出合同价10%以上、20%以下的,按季度通报给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核查处理。

37. 关于县脱贫攻坚办组织的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17个专项行动、22+1专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没有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监督检查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将17个专项、“22+1”个专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将22个专项涉及的项目招投标程序一并纳入了检查,对七里镇、石铁乡、毛坝镇相关村社进行通报,实现了全覆盖。

38. 关于通报问题避重就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了县领导对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督导考核制度,按季度对包片乡镇进行全覆盖督查,发现问题如实通报并限期整改。二是改进了督查方式,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脱贫办组成了5个督查组,加大了脱贫攻坚工作暗访力度,坚持每周一通报,现已对25名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帮扶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三是加大问责力度,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2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四是定期召开全县脱贫攻坚现场评估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目前已召开3次,对4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通报,并责令整改。

39. 关于监督检查走过场,督促整改乏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汉县脱贫攻坚督导考核工作的通知》,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督导考核组织以及督导监督体系,明确县领导、乡镇、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7大责任主体,采用通报、约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扣发工作性津贴(奖励性绩效)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二是针对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等单位监督检查走过场,督促整改乏力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五)工作作风方面

40. 关于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扶贫小额信贷承办银行加大扶贫小额信贷的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二是经常性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金融知识和金融扶贫覆盖面,提升贫困户的政策知晓度。截至12月末,共发生扶贫小额信贷72462万元,发放户数18008户,比年初增加19633万元。

41.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联系县领导会同乡镇、帮扶部门参与贫困村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每月按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帮扶联系工作,定期到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每2个月完成工作进度小结、召开1次“5+2”帮扶力量工作推进会并听取1次情况汇报,及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合理安排贫困村联系县领导工作日程,有效避免联系县领导一天跑完多个村的问题,确保联系县领导到村调研时间、数量、质量。落实了专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帮扶部门定期研究贫困村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帮扶工作。

42. 关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到岗情况较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5+2”日签到考勤制度,考勤结果由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会签认定。二是建立了随机督查通报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查,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点名道姓通报,限时整改。三是对违反规定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压紧压实责任。针对县科教局派往黄金镇双堰村和厂溪镇井沟村的第一书记,驻村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已对履职不力的2名第一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四是针对清溪镇马伏村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没有驻村工作组帮扶工作台账问题,已加强与驻村工作组选派单位沟通衔接,对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双河镇天井村、大田村驻村工作组组长组织开会的记录涉嫌造假等问题,双河镇党委进一步加强了驻村工作组管理,相关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并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43. 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各级责任,通过摸排梳理,全县“一卡通”持卡人数41.38万人,持卡张数49.25万张,涉及24类35种惠民惠农资金,共计21.11亿元。第一时间下发2.7万余份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认错改错。目前,全县共清理退赔问题资金182.87万元,其中主动说清问题66人,上交违纪款项30.8973万元;查处“一卡通”资金领域案件27件37人,诫勉和提醒谈话8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6件35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二是加大扶贫领域政策、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力度,通过印发“廉心卡”、政策汇编等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扩大宣传范围。坚持做好“阳光问廉”,目前已播出2期。三是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共7次,发现问题206个,发出督办函61份,整改问题187个。四是针对柏树镇石板梁村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5000元押金问题,涉及易地扶贫搬迁户已搬迁入住,15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押金已足额退还到位,对未按规定发放建房补助款的相关责任人,已严肃追责问责。

44. 关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创新实施“互联网+阳光扶贫监督”,通过“数据留痕、关口前移”,建立了党委、纪委、群众、专业和科技“五重监督”模式。二是强化明查暗访,对发现干部作风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共查处党员干部工作作风问题85件93人,全县干部工作方法和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针对关于三河乡大山村贫困户反映,被村干部训斥并告知已脱贫的不能医疗报账的问题,相关人员已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讨。

45. 关于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了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全县扶贫领域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通过警示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敲打提醒。二是纪检监察组织强化了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干部作风漂浮问题及时问责和纠正。针对南坝镇五龙村干部工作不在状态,对扶贫工作一问三不知问题,相关人员已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讨。三是针对天生镇大路村贫困户脱贫光荣证和更新后的帮扶明白卡放在村活动室而未张贴到户问题,大路村已按照“四合一”工作要求把帮扶明白卡张贴到户,镇纪委已对涉及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并在全镇干部大会通报批评,对大路村“三职”干部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46. 关于项目档案资料不全、管理不规范现象大量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召开脱贫攻坚“四合一”专题业务培训会,各乡镇分管领导、项目办人员的扶贫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四合一”专项检查,54个乡镇对照问题,已安排人员进行纠正,项目档案资料进一步规范。

三、注重长远,确保整改工作发挥作用

经过集中整改,宣汉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县委清醒认识到,离市委要求和干部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脱贫攻坚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宣汉县将严格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向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回头查”,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项目,明确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整改工作督查,切实提升整改效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明扶贫工作纪律。不断完善督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常规督查相结合,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及社会监督,确保督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实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以落实整改为契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加强预防和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大力治理扶贫领域“微腐败”。加快制度的“废改立”,把握好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承接,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为全县2019年脱贫摘帽,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22117;电子邮箱:xhxwxczg@163.com。

中共宣汉县委

2019年1月2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