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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宣汉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来源:县教育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9-03-25     点击数: 人次

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宣汉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条件

申报推荐对象、条件,按照《宣汉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宣府发﹝2012﹞4号)规定执行。凡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必须是依法进行了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

二、申报推荐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3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县域内各项目完成单位将申报项目经所在乡镇或县级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县教科局成果股)。

(二)申报资料:宣汉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应用效益(效果)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工作总结、效益分析、检测报告、相关图片、用户意见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与相关电子文档一同报送。

联系人: 冉晓丽  刘王玲        

联系电话:5222454

电子邮箱:825788707@qq.com(冉晓丽)

附:宣汉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格式)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325

进步奖申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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