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宣汉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宣汉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条件
申报推荐对象、条件,按照《宣汉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宣府发﹝2012﹞4号)规定执行。凡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必须是依法进行了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
二、申报推荐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3月30日至2019年8月30日。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县域内各项目完成单位将申报项目经所在乡镇或县级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县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县教科局成果股)。
(二)申报资料:宣汉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应用效益(效果)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工作总结、效益分析、检测报告、相关图片、用户意见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与相关电子文档一同报送。
联系人: 冉晓丽 刘王玲
联系电话:5222454
电子邮箱:825788707@qq.com(冉晓丽)
附:宣汉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格式)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