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准备与汛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
2019年汛前将至,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府汛〔2019〕1号)《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准备与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牢固树立“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工作思路,及早谋划2019年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应对洪旱灾害,有效减轻灾害损失,全力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汛前检查内容主要围绕防汛抗旱工作的机构设置、组织领导、思想发动、各类应急预案、防汛演练、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储备、通信设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二、相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各单位在检查中要坚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有序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把防汛责任制落实、组织机构健全、防汛预案、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等方面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尤其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储备足量的漂白粉、喷雾器、等消毒消杀物资和设备。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讯速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专人限期整改,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在检查结束后,于3月25日前向县卫计局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举,并附整改措施及意见) 。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将在本系统通报批评。(联系人﹕冉洪;联系电话﹕5222161)
特此通知。
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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