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龙有奎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书遗失的作废公告
兹有龙有奎所持的编号为011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书,座落在宣汉县芭蕉镇盆寨村4组龙有奎自建房,地面积 74.40㎡,分摊面积 / ㎡,权利人声明遗失作废并向我中心申请补发,如申报不实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由权利人完全承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作废公告。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予以补发该不动产权证。
公告单位: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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